喬攸來到陸景澤身邊, 小腿碰到了他因為驚恐而抱在臂彎里的雙膝。
「干、幹嘛。」陸景澤喉結滑動著, 一隻手不著痕跡摸上沙發扶手, 隨時待跑。
喬攸瞅了他半天,表情一松, 發出意味不明的一聲冷笑。
他摸出手機點亮屏幕,指著上面一行字:「來,考考你的識字量。」
陸景澤猶疑地瞅了他半天,慢慢湊近手機,念讀: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喬攸收回手機,笑容愈發擴大:
「原來你智商沒問題啊,沒問題怎麼會不知道,大清已經亡了一百一十二年。」
陸景澤:……?
他低下頭掰著手指算了算,還真是112年。
不對。
他倏然抬起頭看向喬攸。
後知後覺才反應過來,喬攸是在諷刺他自不量力,都什麼年代了, 父母都不會幹涉子女婚姻, 他區區一僱主, 偏要把自己擺在救世主的台位上。
陸景澤擦了擦額頭細汗,清了清嗓子道:
「我是無權干涉他人婚姻, 但陸珩好歹是我們家的人, 我在他面前說話, 還是有幾分分量的……」
越說聲音越小,最後一個字幾乎變成氣音。
喬攸嫌棄臉.jpg
陸景澤繼續道:
「況且, 你簽的這份可不是勞務合同,而是賣身契。」
他將一份文件推到喬攸面前。
喬攸:?
拿過一看,是原主和陸景澤當初簽訂的合同書,其中一項清楚寫明:
【乙方(喬攸)除了享受正常員工待遇福利外,也要聽從甲方(陸景澤)一切安排,包括婚姻、交友、學業等各方面(詳見第21條),二者並不屬於僱傭關係,乙方(喬攸)自願賣身於陸家及甲方(陸景澤)十年整。】
【甲方有權力隨時解除賣身合同,乙方無權,如果違反合同,則要賠償甲方二十倍工資。】
喬攸:……
很好奇,原主到底是在怎樣的精神狀態下簽了這份大清時候比較流行的賣身契,把自己整個人里里外外全部賣給陸景澤十年整。
「不用想了,我賠二十倍工資,一百萬對吧。」剛訛了陸景澤一千萬的喬攸彼時也是財大氣粗。
陸景澤莞爾:
「合同中寫的二十倍賠償,是指你賣給陸家工作十年工資總和的二十倍,也不多,一千來萬吧。」
喬攸緊抿著唇。
陸景澤擦了擦額角的細汗,笑容幾分心虛:
「你自己決定,是和吳媽比試一番最後為自己爭取一次,還是直接去祖宅或者跟著我小叔回家,我小叔剛才還打電話來念叨你呢,看來他是真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