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子也怕事情鬧大,自己到時候更慘。
既然已經被發現了,自己也沒什麼好隱瞞別的,直接把教唆他的人拉下水就是了。
「阿忠,這事你怎麼看?」作為村長的陳遠民,看向陳忠。
這事情已經不是簡單的一時興起害人了,而是有計謀的害人。
警察這邊從賴子的口供得知之後,表示需要派人去把賴子口中的何峰帶來,調查個清楚。
陳遠民和陳忠,也表示了認同。
的確,警察抓人也是要看證據,看口供,不能說抓誰就抓誰,判誰就判誰的?
聽到警察這麼說,賴子自己也鬆了口氣。
對他來說,他這犯罪是跑不了的,不過他也不是主使的人,而且事情沒成功,還是有機會減輕罪責的。
而關於何峰家的地址,也是賴子提供的。
如今的何峰一家,住在逼仄的房子裡,一家五口人,擠在一起。
貧賤夫妻百事哀,夫妻倆沒錢了,自然拼命的吵架啊,甚至是幹仗。
何峰沒工作,那就去賭。
張菊也一樣擺爛,丈夫去賭,她也每天買吃吃喝喝的。
可時間一久,家裡本身的錢,全部都花光了。
夫妻倆更是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還摻雜著互相打。
甚至心情不爽快了,直接把幾個孩子出氣。
年底了,人人家裡都賺了大錢,夫妻倆卻依舊如此。
反倒那三個女兒,包括樂樂在內,每天也不敢亂玩,乖乖的被父母要求幹活,甚至是打零工,時不時還要被罵上兩句。
沒有錢,這日子自然不好過。
一大早,樂樂就已經在院子裡給黏著火柴盒。
她不愛幹這些,每次都想跑,但是每次都被罵回來,有時候還會被皮帶抽。
她反抗過,哭過鬧過,也說過要回原來的家。
可是,那一臉橫肉的母親張菊,只會站在她邊上,冷笑的看著她,「你以為你還是陳家的人啊,你有本事現在就跑回去,看看你那好媽媽好爸爸要不要你?到時候,你也別想回來我的家!」
每當這個時候,樂樂就不敢動。
她當然知道陳家已經不是她的家,真跑回去,人家也未必收留自己。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